夏青青,女,淮安市委党校法政教研部主任、副教授,苏州大学法律硕士。主要研究方向:法学、党性教育。讲课理论联系实际,曾应邀到多家单位上课,受到一致好评。在党校主体班教学测评中多次名列第一,获第六届、第七届全省党校系统优秀教学一等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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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权法
(一)物权的概念、特征
(二)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
(三)物权法的基本内容
(四)物权法的实施对政府的要求